2002年12月18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2002第12號公告,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、國家環保總局、衛生部制定了我國第一部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,并于2002年11月19日正式發布,2003年3月1日正式實施。本標準的出臺,為我國室內空氣質量的全面評價提供了科學依據,對控制室內空氣污染,切實提高我國的室內空氣質量,保護民眾健康具有重要的意義。
2023年2月1日,新的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(GB/T 18883-2022)正式實施。早在2002年,我國首次發布了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,這是一部保障室內空氣質量安全、保護公眾健康的重要公共衛生標準。20多年來,我國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,各種新型裝飾裝修材料、家具和日用化學品迅速進入室內。與此同時,我國室內空氣新污染物也不斷涌現、污染特征日趨復雜。在當前復雜的室內空氣污染形勢下,2002年版的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已不能滿足目前室內空氣質量評價和管理工作的需求,因此,時隔20年國家對其進行了首次修訂。
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準》
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準》(以下簡稱本標準)于2020年1月16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發布,自2020年8月1日起實施,原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》GB 50325-2010同時廢止。